食品安全關系著每個人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,而食品安全指標作為衡量食品是否安全的關鍵依據(jù),其重要性不言而喻。但很多人對這些指標的具體涵蓋范圍以及與保質期的關系并不清晰。
本次就來聊聊食品安全指標,供參考。
一、定義與核心目標
1、定義
食品安全指標是指用于評估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標準的科學參數(shù),涵蓋生物性、化學性、物理性危害的限量要求,以及食品標簽、營養(yǎng)成分配比等管理規(guī)范。
其核心目標是保障消費者健康,預防食源性疾病。
2、核心目標
其核心目標是保障消費者健康,預防食源性疾病。
二、食品安全指標的分類與具體內容
1、生物性安全指標:針對致病性微生物等生物污染的限量要求
具體指標:致病菌(如沙門氏菌、金黃色葡萄球菌):GB29921-2021《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規(guī)定不同食品的微生物閾值。菌落總數(shù)、大腸菌群:反映食品衛(wèi)生狀況(GB 4789系列標準)。
2、化學性安全指標: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
具體指標:(1)農藥殘留:如GB2763-2021《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》規(guī)定2,4-滴丁酸等564種農藥10092項最大殘留限量;
(2)重金屬:如GB2762-2022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規(guī)定食品中鉛、鎘、汞、砷、錫、鎳、鉻、亞硝酸鹽、硝酸鹽、苯并[a]芘、N-二甲基亞硝胺、多氯聯(lián)苯、3-氯-1,2-丙二醇的限量指標;
(3)食品添加劑:GB2760-2024明確規(guī)定了哪些食品添加劑可以在哪些食品中使用,以及使用的限量;
(4)獸藥殘留:如GB31650-2019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》規(guī)定動物性食品中阿苯達唑等104種(類)獸藥的最大殘留限量。
3、物理性安全指標:異物污染導致的傷害風險
具體指標:玻璃碎片、金屬屑、塑料等異物。
4、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(yǎng)成分指標: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(yǎng)成分要求
具體指標:如 GB10769-2025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》中,對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的蛋白質、脂肪、維生素B1等營養(yǎng)成分含量做出規(guī)定,這些指標是保障特定人群營養(yǎng)需求和健康的重要依據(jù)。
三、保質期是否屬于食品安全指標
1、保質期的定義與作用
保質期指預包裝食品在食品標簽標明的貯存條件下,保持品質的期限。(GB 7718-2025)。
其核心作用兩部分:
(1)質量承諾:確保食品在期限內維持應有的感官特性(如口感、色澤);
(2)安全邊界:部分食品(如乳制品)過期后可能滋生致病菌,引發(fā)安全風險。
2、保質期不屬于食品安全指標
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二十六條明確列舉了食品安全標準所包含的內容,其中并未提及保質期。
食品安全標準主要側重于食品中的危害因素控制、食品添加劑使用、特定人群營養(yǎng)成分要求等方面,這些都是直接與食品的安全性和質量相關的可量化指標或要求。
而保質期不是一個直接衡量食品內在安全質量的量化指標。
保質期側重于“品質”而非“安全性”,如過期餅干可能僅口感變差,未必危害健康。雖然保質期本身不屬于食品安全指標,但它與食品安全密切相關,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條也明確禁止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過期食品。
綜上,食品安全指標是食品安全標準中明確規(guī)定的用于衡量食品安全性和質量的可量化數(shù)值或要求,包括污染物質限量、食品添加劑用量、特定人群主輔食品營養(yǎng)成分等方面。而保質期是食品在標明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,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參考因素,但從法律法規(guī)依據(jù)和其自身性質來看,不屬于食品安全指標。